112年7月1日(含)起停止醫令代碼(E5012C)

發表日期:2023/6/26

因應衛生福利部「公費COVID-19治療用臺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」申請期限至112年6月30日終止及本署配合自112年7月1日(含)起停止公費臺灣清冠一號藥品補助費用之醫令代碼(E5012C),本署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(首頁版)將同步自112年7月1日起停止於摘要區呈現清冠一號提示文字,並移除健保雲端系統(首頁版)及因應天災及緊急醫療查詢作業「中醫用藥」頁籤之臺灣清冠一號藥品領用情形表。

健保局vpn原始公告


資料來源 :醫審及藥材組